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遵义杜高犬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遵义杜高犬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保定9岁女童上学路上被狗咬死,狗主人称不知道狗从家里跑出,律师:狗主人或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。你怎么看?
狗主人的责任是没有疑问的。侵权法中,宠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,就是不管是否有过错。是你的宠物,那就是你的责任。目的的要狗主人尽到管理责任,还有不能养有攻击性的宠物,比如藏獒,狼狗等等。
有类似的判决案例:2014年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***作出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,2013年5月27日6时许,周某因管理不善,导致其饲养在苗圃内的两只杜高犬逃脱,并将在附近晨练的陈某国咬伤,导致其失血过量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。最后狗主人被判刑了。
案情结合实际情况,什么的狗(是否平时有攻击性、大型犬等),小学生是否有挑逗等。狗主人是否尽到管理责任。都是看实际情况事实。而不是说不知道跑出去,就没责任。
生命诚可贵,生命无价,不管是判刑和赔偿都是还不回来的。还是希望其他宠物主人管好自己的宠物。
现在条件好了,很多城市人养一些大型犬,自己喜欢不一定代表***喜欢。出了事就说他是畜牲,不出事又觉得它可爱!这件咬死人***对那些爱狗人士是一次警醒。可伶了那个女孩,对狗主人必须严惩。做到全国通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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